苏州东方园林美学研究院召开一届一次理事会
周武忠当选首届理事长兼院长
1月17日,苏州东方园林美学研究院一届一次理事扩大会在苏州市枫桥风景名胜区召开。研究院业务主管单位——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曹光树应邀出席会议,并就设立研究院的背景和意义做了重要讲话,对研究院今后的工作特别是苏州园林国际化作了指导。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组织人事处处长刘伟,遗产处处长钱宇澄,枫桥风景名胜区管理处主任顾文华、副主任徐冰冰,苏州益友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蒋建华等出席会议。
苏州东方园林美学研究院理事长、上海交通大学创新设计中心主任周武忠教授,副理事长、苏州工艺美术学院环境艺术学院副院长覃池泉副教授,副理事长、东华大学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讲师周之澄博士,监事、苏州市农业科学院研究员陈虎根等发起单位代表和发起人出席会议;理事会一致通过了《苏州东方园林美学研究院章程》,一致同意周武忠担任苏州东方园林美学研究院院长、覃池泉和周之澄担任副院长。
据章程规定,苏州东方园林美学研究院的性质是: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的学术性、专业性、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英文:Suzhou Academy of Oriental Garden Aesthetics,缩写:SAOGA。研究院的宗旨是:联合园林、艺术、美学、设计、建筑、技术等领域专业人员,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信守职业道德、提供诚信服务,以世界遗产苏州园林为研究对象,挖掘优秀的江南文化基因,研究、创新和设计符合新时代特征和需求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法,“留给后人更多的江南园林之美、姑苏文化神韵,传承、弘扬好独具中国特色的园林美学。”
研究院的业务范围:(一)园林美学研究;(二)园林艺术研究;(三)园林咨询服务;(四)会议会展服务;(五)书刊编辑出版;(六)技术培训推广;(七)国际合作交流。研究院的活动经费主要来自各级政府的资助和社会企事业单位的捐赠,以及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收入。